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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新闻:小鹏汽车采集人脸数据被罚10万元
来源:北京青年报 | 作者:北京青年报 | 发布时间: 2021-12-15 | 296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  本报讯(记者  董振杰  张鑫)小鹏汽车采集43万张人脸照片被罚一事,引发媒体关注。12月14日,天眼查App显示,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(简称小鹏汽车)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。


 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2019年小鹏汽车与某公司签订《小鹏汽车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框架合同》,合同约定当事人自2019年3月1日起向某公司购买门店客流监测项目服务。当事人付款购买公司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后,安装在旗下门店用于采集消费者的面部识别数据数据上传后,通过算法对面部数据进行识别计算,以此进行门店的客流统计和客流分析,包括进店人数统计、男女比例、年龄分析等。小鹏汽车通过软件查看客流统计和分析结果,在公司经营中用作参考。


  经查,小鹏汽车共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,共计花费17万余元。前述人脸识别摄像设备全部安装在旗下门店,涉及5个直营店和两个加盟店。2021年1月至6月,共计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。


  当事人在7家门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设备,采集消费者面部识别数据,并未经得消费者同意,也无明示、告知消费者收集、使用目的。


  截至案发,当事人已拆除上述门店内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,上传的人脸照片已经由某公司进行删除。当事人无违法所得。


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,责令小鹏汽车改正违法行为,对其罚款10万元。